山西: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强调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就此,我们不难看出党中央对发挥宗教界在推动文化发展繁荣方面的重要作用的肯定。
但是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惯性思维和做法的影响,宗教文化的地位和作用在当代社会还远远没有得到正确认识和重视,由此带来的后果很值得我们关注:
一、不少地方对宗教的理性成分和文化内涵缺乏认识,不敢碰触,消极对待,致使正统宗教在当地得不到弘扬,而邪教、迷信等活动却在地下大行其道,呈现出旺盛势头,对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精神文明建设极为不利。
二、有些地方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人为地拔高宗教的兴盛气象,把宗教当成是撬动地方经济的杠杆,大倡“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之风,致使宗教文化扭曲走样,朝着庸俗、媚俗的方向发展。
三、个别媒体缺乏职业操守,为一些贬损和调侃宗教的流行歌曲大开绿灯,提供传播的舞台,尤其是最近由某歌星演唱的《法海你不懂爱》《金箍棒》等等所谓“神曲”,对传统文化的正确传播极具误导性,遭到了宗教界人士的广泛批评。
在全国各界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之际,2012年12月,本人所在的上海玉佛禅寺专门召开了“当代佛教与文化繁荣”学术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佛教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成为弘扬中华文化的积极因素,成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有力支撑。积极鼓励宗教团体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弘扬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推动宗教文化自觉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对于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此,我们建议:
一、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大力挖掘和弘扬积极的宗教道德学说,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多作贡献。
宗教客观上为人类的社会生活提供了一套道德规范体系。吸取宗教道德的合理内核,适当应用于当前的道德建设,有助于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提高道德实践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而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及和谐社会构建。
二、鼓励和支持宗教界自觉提升文化品位,积极参与并主动开展社会公益性文化活动。
寺观教堂,往往同时扮演着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的角色,是具有重大历史文物价值的公共文化设施。因此,相关部门应该主动关心和引导宗教场所努力增强文化自觉,不断提升文化品位,帮助民众正确认识宗教文化,积极提升人文素质。与此同时,要鼓励和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和开展社会公益性文化活动,以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三、发挥宗教文化的国际沟通和交流优势,积极推动宗教文化为世界和平作贡献。
当前,中国周边的地缘政治形势严峻,但是,包括汉传、藏传和南传三大系统的中国佛教文化在东亚和东南亚文化圈却有区位优势。应当鼓励佛教界大力开展与周边有关国家的民间交流,以增进与周边国家人民的了解和友谊,维护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四、大力倡导宗教文化的慈悲和谐理念,推动宗教界为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客观地讲,宗教界在宣传和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具有自己传统的优势。大力倡导宗教文化内蕴的积极的生态理念,对于提高人们积极参与环保和维护生态平衡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五、加强对公众媒体涉及宗教的内容进行审查,避免伤害宗教情感及歪曲宗教内容的情况发生。
宗教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媒体没有理由对宗教存有偏见。不主张媒体公开宣传宗教教义,但也不应该以任何形式贬损和调侃宗教,伤害宗教信众的感情,宗教徒的护教热情理应得到尊重。因此,公众媒体主管部门有必要加强涉及宗教题材的审查力度,避免伤害宗教情感及歪曲宗教内容的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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