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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观察

发布时间:2023-11-01 13:27:41作者:心经网

  法的观察

  黄国达

  “法”(梵语Dharma)有两层意义,一是指教法、真理,二是泛指一切事物,如五蕴、六处、六界。要透彻了解“法”就要从法的两面──法性和法相来着手。“法性”简称为“性”,是指一切事物的基本、共通的性质,“法相”简称为“相”,则是指事物可资辨识的现象,要明白“佛法”,就要如实地见到“法”的真实,而要见到“法”的真实, 就要同时见到“性”与“相”。

  一般人只能见到相,而见不到性,顶多由思惟、分析来理解无常、无我、缘起、空、如幻的法义,或者经历一些事情之后感悟世事的无常、幻化。

  性与相是表里关系,不能分割,只是为了说明而建立这两个名相、概念!也就是说:必须在现象(相)的当下,透视它的本质(性),见性的当下是不离于相(五蕴、六处、六界的情境)的。

  一般人为什么不能见法、见性?只因方向错误而已。如果在经典、书本的文字相中求,在思惟、分析中找寻,而不在六根对六境,色、受、想、行、识的当下去明了,那是不能见法性的。或者在禅定中系心一境,而没有观察,也是不能见法性的。

  为什么不能见法性呢?因为心有所住,心黏着于文字相、概念相、所缘相上面,被局限了,就觉知不到法的流动、变化、转换、聚合、分离、相依、互动的实际状态。

  文字相、概念相、所缘相如何局限我们的觉知?譬如操作电脑,当它当机时,就设法排除问题,如果进行不顺利,影响工作进度,就感到焦急,怕不能完成工作。这就是心有所黏着,心黏着在何处?黏着在“不能用”和“完成工作”等等的想法中,于是觉知被窄化、局限在负面思想里,无法清澈地觉知当下的整个因缘和过程,所以见不到当下的法性。

  由于心中有“不能用”和“完成工作”两种思想在相互冲突,当然会感到焦急。而在冲突、焦躁中,觉知变得支离破碎,冲突、焦躁消耗了心灵的能量,无法纯然地活在当下,不能平静而有效率地处理事情,而焦虑中,身体更容易紧绷、疲惫。

  如何脱离这样的困局?

  放松心情、把注意力拉回呼吸和身体知觉,注意力自然而然从冲突的思想中脱离出来,感受到一份不被拘束的活力。

  这时,以全新的、清澈的心,重新进入刚才的情境中,少了思想的局限和束缚,没有批判和解释,以整体知觉接纳当下的情境,只是单纯地观察和行动,就不会有焦急感和紧张感了。

  这时不被“电脑不能用”和“完成工作”这些冲突的思想卡住,而是活在觉知和行动的完整过程,你只是排除问题,你甚至可以用备份资料、备用电脑,与同事洽商改变工作流程等等的作法来化解问题。

  当目光移到法性,心中可以感受到一份宁静和自由。法性遍存于所有情境中,或者说,法性就是一切情境的本质,那么任何一个情境中都可以见到法性。见不到法性只因心住于相的缘故。

  当心不住于相时,无论是哪一种情境:痛苦的、舒适的或中性的,都可以见到法性。

  或许会问:不用思想,怎么知道那是无常、无我、缘起、空寂的法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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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下的全然而纯然的觉知中,那种明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不需要经过思想、概念,而无常、无我、缘起、空寂、法性只不过是随顺世俗名相的形容词罢了!

  又问?法性有没有深浅、偏圆?

  法性一味,真实一如,并没有深浅、偏圆的分别,只因为思想、观念的障蔽、自我局限程度和情况有所不同,见法性时确有深浅、偏圆的差别。初见法性,犹如曙光初现,但长久以来所累积的烦恼会障蔽法性,无法时时现前,但法性之光是决不会再错认的;等到定慧圆明、知见透澈,自然不离法性、触处皆真了!

  见法性并不需要什么复杂的程序,现前当下即是,难在看出思想如何制造心灵的幻象。这个幻象是在不知不觉中形成的,当人们有一段愉快的经验,大脑就会把它储存起来,成为愉快的记忆,并且希望一再重复这个记忆中的愉快经验,于是愉快的期待和追求便依附在这些经验中的人事物上面。人们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也没有察觉自己正在制造心灵的幻象,并且种下苦因。

  但是,这些都是离开当下的因缘,追寻当下之外的愉快经验,那是不真实的,当因缘不符合期待的时候,就会感到失落,当因缘刚好符合期待的时候,就更增添爱染,若再度失去,将会更加的痛苦。

  另一方面,当人们有一段痛苦的经验时,大脑也会把它储存起来,成为痛苦的记忆,下次遇到类似的情境,就会勾起痛苦的回忆,成为心中不能碰触的旧伤痛。人们没有察觉这只是心灵的幻象,而实际的状况并非如此。由于习惯性地逃避当下的因缘,追寻当下之外的解救,愈是逃避、抗拒,愈是痛苦。

  所有定型化的认知、意识形态,无论是多么精密或动人,也都不是真实的,即使是佛法,若是停留在知识、推论、理解,也都不是当下的真实,只是概念、文字的堆积,这也是心灵幻象。

  我们能不能在每一个情境之中区分心灵幻象和当下的真实?如果能够区分,当下就可以见到情境的流动、变化、依存、没有数量、时间、空间、界限的本质,这称为“照见法性”。

  古德有云:“溪声尽是广长舌,山色无非清净身”所指的正是即相而见性,这岂是心灵幻象未除、心为相所系缚的人所能想像的呢。禅宗的许多公案,例如:“吃茶去!”“庭前柏子树!”“麻三斤!”或棒或喝,都是即相而显性,当下即是本地风光的全体展现。一落入思虑、为形相所局限,那就当面错过啦!若有人能净除心灵幻象,就在这些善知识的提点之下,正可以体悟甚深的法性呢!

  摘自《正觉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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