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摘自先秦荀子的《荀子·正论》
解释:犯的罪和所受的刑罚相称,社会就太平;量刑与所犯的罪过不相称,社会就会出现混乱。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全文白话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繁体全文
心经全文梵语
放生感应实录
放生随喜感应
读佛经的感应
憨山大师心经解读
元音心经讲解
慧平法师心经译文
版权所有:心经开示网